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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院帮我查到了被告的身份信息,总算可以立案了。”近日,熊某来到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窗口,向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原来,熊某想到法院起诉,但因无法准确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导致难以立案。乐安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这一情况后,引导熊某提交了查询对方当事人身份信息的申请。随后,立案庭启动协助查询机制,到当地公安机关查询确定了被告相关的身份信息。这是乐安法院与当地公安局联合建立当事人身份信息协助查询机制以来,查询的第17位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到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有明确的被告。以前我们在立案过程中就发现,有一些当事人起诉时,无法准确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码不详、住址不明等,这给群众诉讼带来了不便。”乐安法院立案庭负责人晏城说。为方便群众诉讼,今年3月,乐安法院与乐安县公安局签署了关于建立当事人基本信息协查机制合作备忘录,为当事人关注的身份及户籍信息查询事项开辟绿色查询通道,并制定了户籍查询申请书、协助查询书及查询户籍流程等格式文书。
备忘录明确,确有诉讼需求但无能力提供被告人身份信息的当事人,可以在立案时向法院提出查询申请,并提供起诉状、申请人身份证等佐证材料。法院工作人员应向申请人释明,申请人对查询对方当事人身份及户籍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且只能用于法院立案诉讼。法院收到申请书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查询、调取当事人身份及户籍信息反馈给申请人。公安局收到协助查询通知后,发现被查询人存在重名的,将有关结果反馈给法院,由法院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核实被查询人情况。查询事项仅限于乐安当地的户籍信息,不向当事人收取查询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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