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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热议:权威发布丨涨知识!这三类企业可归为大数据产业

时间:2023-05-05 16:40:35       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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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权威发布丨涨知识!这三类企业可归为大数据产业

大数据作为一种新的数字技术,很多人不知道应该怎么去理解大数据产业。针对这样的问题,在5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推进“数字吉林”建设新闻发布会上,省发改委一级巡视员张志勇表示:大数据产业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数字经济七大新兴产业之一,是指以数据的生成、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为主的相关经济活动,包括数据资源建设、大数据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和租赁活动,以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

从产业链分析,可以将三类企业归为大数据产业。

第一类是提供大数据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包括在数据生成和采集环节,利用各种感知技术,对数据进行收集的企业,即大数据的提供方;存储数据,以及对数据进行清洗、标注、脱敏、聚合等各项加工的企业,即大数据的处理方;利用相关算法模型,对大数据进行分析,发挥大数据的价值和作用,服务于生产生活各领域的企业,即大数据的使用方。

第二类是为第一类企业提供条件支撑和服务的企业,包括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标准制定,以及数据流通交易、数据安全等相关产业。

第三类是利用大数据赋能的传统企业,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通过大数据技术优化研发设计、生产管理等各环节活动,带来数据驱动的创新、数据驱动的生产和数据驱动的决策,推动企业向数据驱动型企业转变。这类企业也属于大数据产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王昕 罗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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