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有效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离婚协议有效的具体条件有:
1.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且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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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婚协议书为书面形式的;
3.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5.双方当事人均已签订等。
二、没有离婚协议书可以办理离婚吗
没有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办理离婚,要看情况:
1.如果当事人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的,没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当事人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没离婚协议,但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可以离婚。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不一定可以反悔。
1.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可以变更。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便不能变更了。
2.如果关于财产的分割,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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