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不清楚“社保基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那么今天就先和大家说说,社保缴费基数到底是什么意思,怎么确定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问:什么是社保缴费基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社保缴纳人员在一个社会保障年度内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参保人缴纳社保费和享受社保待遇的重要依据。社保基数的变动会直接牵动社保缴纳费用的变动,因为社保缴费的计算公式是:
社保缴纳费用=社保基数x缴费比例
所以各位参保人一定要多多关注自己的社保基数哦~
问:每年的社保基数是如何确定的呢?
每年社保基数的上下限是根据上年度统计局公布的省平均工资确定的:基数下限是上年度省平均工资的60%,基数上限是上年度省平均工资的300%。2021年,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公布的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确定2021年浙江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9783元、下限3957元。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或新入职员工以第一个月工资为依据,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其社保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封顶。灵活就业人员参照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区间内自行选择。
问:社保基数的使用周期是怎样的?
社保基数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后,一年内不再变动。2021年起,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0〕31号)要求,衢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使用周期与全省同步调整为自然年度,即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当年1月起核定缴费基数。
问:2021年社保基数调整,参保人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职工因个人缴费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由所在参保单位结算。新基数启用时已离开本单位的中断人员、终止缴费人员(包括已转移人员、已进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人员)不启用新基数,不进行差额补收。(企业职工参保人员基数差额补收部分统一于11月征收)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延缴人员、中断缴费人员、当年办理退休人员,本年度缴费基数高于3957元的,不作调整;本年度缴费基数低于3957元的,调整到3957元,并对2021年1至9月的缴费进行差额补收。(灵活就业人员基数差额补收部分统一于12月征收)
举例:
小王2020年11月以来为柯城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原社保缴费基数为3322元,新社保缴费基数启用后将调整为3957元,养老保险每月缴纳金额增加114.3元。
小王2021年12月养老保险应缴金额(正常应缴+补扣)为:
同为柯城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如已在2021年3月份办理退休,1-3月社保缴费基数为3322/月,12月养老保险将补收1-3月差额:114.3*3=342.9元。
温馨提醒:请参保人务必注意个人扣款账户余额是否充足,确保足额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