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会员诉爱奇艺《庆余年》超前点播案进行宣判。判决称“超前点播”违法,构成违约,被告爱奇艺向原告连续15日提供原告原享有的vip会员权益,被告赔偿原告公证费损失15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2019年,《庆余年》上线爱奇艺,有会员用户发现,收看该剧还需要再额外付出单集3元的“超前点播”费用。由于购买会员已经付费,原告认为爱奇艺“超前点播”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将爱奇艺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如今超前点播一案尘埃落定,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无论进行什么样的提示,协议内容都不得对VIP服务者的权利进行减损,这等减损必须征得消费者同意,只有消费者本人有权利决定是否放弃这项权益,相关视频平台不恰当的做法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相关的合同权利。